關于2012年北京大學“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”實施方案的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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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來源:高中部 作者:高中部 發(fā)布時間:2011-10-26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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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今年再次獲得向北京大學 “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”推薦優(yōu)秀畢業(yè)生的資格。根據(jù)相關工作要求,現(xiàn)將推薦名額、選拔標準、申請辦法、遴選程序公示如下:
一、推薦名額:2名。
二、選拔標準:
1、志向遠大明確;視野開闊。
2、具備發(fā)展?jié)撃埽袕娏业暮闷嫘摹?/div>
3、綜合素質全面,學科特長突出;基礎學業(yè)成績位居(評估)全年級前5%以(文理科類分列)。特長異稟者,報北京大學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審核后,可以放寬標準。
4、人格健全,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意識,有組織協(xié)調能力,獲得老師、同學較高的評價。
5、有下列情形者,不得被推薦:
①不孝敬父母;
②不關心他人,從未參與社會公益活動;
③有不良誠信記錄;
④考試作弊、受到處分或有其他違法違紀違規(guī)行為。
三、申請辦法
有意向且符合標準的高三應屆學生,到教務處申領《2012年北京大學“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”報名表》,如實填寫后交班主任、年級組;班主任、年級組再向實施工作小組推薦;考核小組最后綜合考核,綜合成績最優(yōu)者獲得推薦資格。
四、遴選程序
1、公示方案:學校成立工作小組,制定并公布實施方案。(10月25日前)
2、學生自薦:申請者到教務處領取申請表并認真填寫;須要提交反映自己綜合素質優(yōu)秀或學科特長突出以及其他證明自身特點和優(yōu)勢的相關材料,上報班主任。(10月30日前)
3、班主任推薦:相關班主任對申請學生提出推薦意見,報年級組。(11月3日前)
4、年級組推薦:年級組初步綜合評議,提出推薦意見,報工作組。(11月5日前)
5、初步審核:工作小組對申請學生的材料進行初步評審確定面試候選人。(11月7日前)
6、綜合考評:工作小組對候選人進行面試,綜合考評,定推薦名單。(11月10日前)
7、學校公示:在學校對擬推薦學生名單予以公示,接受生監(jiān)督。(11月11日——11月17日)
8、校長推薦:公示無異議,校長按程序向北京大學申報。(11月20日前)
公示期限為7天,即10月26日至11月1日。
投訴受理單位:
1、汕頭市潮陽實驗學校校長室 電話:88726579
2、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
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
郵編:100871 電話:(010)62554332
北京大學監(jiān)督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:(010)62755622
汕頭市潮陽實驗學校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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